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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SPS通报:修订了关于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作用参考点应用 G/SPS/N/EU/625

发布时间:2023-11-17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625
2023-03-08
23-170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3. 覆盖的产品: 动物源性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2023年2月23日欧盟委员会(EU)第2023/411号法规,该法规修订了关于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作用参考点应用的(EU)第2019/1871号法规(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页数:3    使用语言: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关于动物源性食品中存在的非允许药理活性物质的行动参考点(RPA)的(EU)第2019/1871号法规规定了某些禁用物质的行动参考点(RPA),该法规于2022年11月28日起适用。该法规草案规定,在严格条件下,某些产品中的氨基脲(SEM)可免于适用行动参考点。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X] 无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2023年2月23日
拟公布日期:

2023年2月24日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22年11月28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地址:布鲁塞尔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 +(32 2) 29 54263 传真: +(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 sps@ec.europa.eu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地址:布鲁塞尔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 +(32 2) 29 54263 传真: +(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 sps@ec.europa.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