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EU)第2019/6号法规第118(1)条要求向欧盟出口供人食用的动物或动物源性产品的第三国经营者遵守关于禁止使用促进生长或增加产量的抗菌药物产品的规定,以及关于禁止使用专门用于治疗人类某些感染的抗菌药物的规定。 欧盟委员会(EU)第2023/905号授权法规对(EU)第2019/6号关于第三国或其地区供人食用的食品源性动物及其衍生品货物输入欧盟的条件进行了补充。 (EU)第2023/905号授权法规第4(1)(a)条规定,从第三国输入欧盟的相关动物或产品货物应来自该法规第5条中所述的国家清单中的第三国或地区。 该执行法规草案根据(EU)第2023/905号授权法规制定了获批准第三国或地区的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