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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事务特别代表姜瑜到宁波海关参观调研

发布时间:2024-02-29 来源: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

  2月26—28日,外交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事务特别代表姜瑜在宁波调研。28日上午,姜瑜大使一行来到宁波海关,对宁波海关参与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合作的情况开展调研。

 

 

 

 

  海关信息合作是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重要内容。海关总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提出的“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的重要合作理念,积极与中东欧国家开展关际合作,回应外方诉求,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对话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和植物卫生联络咨询点、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指数等一系列实体成果在宁波落地。

  宁波作为全国唯一的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近年来不断深挖潜力开拓创新,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往来日益频繁,成绩喜人。2023年,宁波对中东欧国家实现进出口额504.7亿元,首次迈上50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12%。其中,进口133.8亿元,出口370.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0%和9.4%。同年,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博览会在新落成的宁波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到会专业采购商1.5万名,观展人数12.6万人次,达成中东欧商品采购订单105.31亿元,均创历年新高。

  宁波海关既是海关总署中国—中东欧海关信息合作项目的具体承接者,也是宁波口岸的国门守护者,地方经济发展的护航者,一直以来积极参与和服务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大局。自2016年以来,宁波海关已先后承办六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海关及检验检疫合作搭建了平台和桥梁。本次姜瑜大使参观的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是习近平主席峰会主旨讲话精神的具体落实,也是中国海关与中东欧国家海关共建共享的合作实践成果。该中心面向中东欧国家政府和企业、国内中东欧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发挥海关政策信息发布、贸易监测预警、问题互动交流3大功能,有效促进贸易安全和通关便利,将与中东欧国家的对话交流从一年一度变为网站互动的“常来常往”。网站建设至今,已发布各类政策信息、流程指南、监测预警等信息1.5万篇,累计访问量218万人次,保持了较高的访问活跃度和用户粘性。

 

 

 

 

  围绕智慧海关建设和“智关强国”行动要求,宁波海关全国首创,开发“中东欧商品进口通关一件事”“食品进口标签一件事”2大智慧应用场景,解决企业进口中东欧商品“哪里查”“哪里办”“哪里问”的热点需求。在主要口岸业务现场设置“中东欧商品进口专用通道”,落实总署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指导企业运用“两步申报”“先放后检”“船边直提”等模式申报,为矿产、食品、跨境电商等中东欧商品进口办理提供了更加灵活便捷的通关服务。

  姜瑜大使参访中,对宁波海关在参与中东欧海关合作中所做的工作和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建设成效做出了肯定,提到:海关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领域“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发挥了实实在在促进贸易便利化的作用”,并指出,希望海关加强对外政策指导,进一步融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大局,积极参与外交、外事部门组织的对外交流,主动向外方推介海关准入和通关政策,进一步助力扩大中东欧商品贸易。

  接下来,海关将继续发挥在参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的优势,进一步优化通关服务,擦亮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品牌,持续为扩大中东欧商品贸易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