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733
2024-03-0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 1. | 通报成员:欧盟 |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产品 |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 5. | 通报标题: 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和附件III,涉及食品添加剂酒石酸(L(+)-)(E 334)、酒石酸钠(E 335)、酒石酸钾(E 336)、酒石酸钾钠(E 337)和酒石酸钙(E 354)(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16页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786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786_01_e.pdf |
| 6. | 内容简述: 该文件修订了获准食品添加剂酒石酸(L(+)-)(E 334)、酒石酸钠(E 335)、酒石酸钾(E 336)、酒石酸钾钠(E 337)和酒石酸钙(E 354)的使用条件。这些食品添加剂目前获准在定量膳食中使用,并被列入(EC)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第C部分第I组,涵盖除色素和甜味剂以外的“未规定每日允许摄入量”或最新风险评估结论为“无需规定每日允许摄入量”的食品添加剂。此外,酒石酸(L(+)-)(E334)、酒石酸钠(E335)、酒石酸钾(E336)、酒石酸钾钠(E337)和酒石酸钙(E354)获准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并规定了最大限量或定量饱和度。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于2020年重新评估了这些食品添加剂,并确定酒石酸-酒石酸盐(E 334至337和E 354)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每天240毫克/千克体重(以酒石酸表示)。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重新评估,应将这些食品添加剂从第一类中移除,为其创建新类别,审查其使用条件,并确定最大使用量的数值。 为实现平稳过渡,该文规定了过渡期,以便食品经营者适应新的更严格的使用条件。 |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欧洲食品安全局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小组 关于重新评估作为食品添加剂的L(+)-酒石酸(E 334)、酒石酸钠(E 335)、酒石酸钾(E 336)、酒石酸钾钠(E 337)和酒石酸钙(E 354)的科学意见。2020年欧洲食品安全局期刊;18(3):6030,58页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0.6030 (英文版) |
| 10. | 拟批准日期: 预计2024年第2季度。 拟公布日期: 预计2024年第2季度。 |
| 11. | 拟生效日期: 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过渡条款有六个月期限)。 |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4月30日 |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