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动态 > 新闻动态

希腊养殖水产品获准输华

发布时间:2025-03-21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中国国门时报讯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39号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希腊共和国农业发展与食品部有关希腊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希腊养殖水产品进口。 

  公告指出,养殖水产品,是指人工养殖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关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