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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2023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2 来源:海关总署

  为满足社会公众的海关统计数据使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2023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时间

快讯

月刊

在线查询数据

年鉴

1月

13日

星期五

18日

星期三

20日

星期五

 

2月

-

-

-

 

3月

7日

星期二

18日

星期六

20日

星期一

 

4月

13日

星期四

18日

星期二

20日

星期四

 

5月

9日

星期二

18日

星期四

20日

星期六

 

6月

7日

星期三

18日

星期日

20日

星期二

 

7月

13日

星期四

18日

星期二

20日

星期四

 

8月

8日

星期二

18日

星期五

20日

星期日

 

9月

7日

星期四

18日

星期一

20日

星期三

30日

星期六

10月

13日

星期五

18日

星期三

20日

星期五

 

11月

7日

星期二

18日

星期六

20日

星期一

 

12月

7日

星期四

18日

星期一

20日

星期三

 

 


注:

    一、除特别规定外,本表公布的内容为上月及1-上月累计数据。

  二、“快讯”为海关统计月度初步汇总数据,由海关总署通过门户网站(www.customs.gov.cn,下同)和新闻媒体公布。

  三、“月刊”为以进一步修正差错后形成的月度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由海关总署通过门户网站公布。

  四、“在线查询数据”为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6号对社会公众开放查询的月度正式数据,通过海关门户网站链接访问。

  五、“年鉴”指以上一年度的海关统计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年鉴公布后对上年度数据不再更正。

  六、海关统计快讯、月刊和年鉴均按中英文公布,其中月刊和年鉴中文版纸质出版物发行时间稍晚于网站公布时间。

  七、2023年2月不公布数据,3月7日公布1月和2月合计快讯数据,3月18日公布1月和2月月刊数据,3月20日开放1月和2月在线查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