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中国 适用时,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2. |
负责机构: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3. |
所覆盖产品(提供在WTO备案的国家目录中指定的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 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
4. |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X ]所有贸易伙伴,或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丙二醇脂肪酸酯 中文 8页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5/SPS/CHN/15_4660_00_x.pdf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适用于以脂肪酸或油脂与1,2-丙二醇反应生成的,经过或不经过分子蒸馏等加工得到的食品添加剂丙二醇脂肪酸酯。主要规定了丙二醇脂肪酸酯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
7. |
目标与理由: [ X ]食品安全,[ ]动物健康,[ ]植物保护,[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X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粮农组织(WHO/FAO)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1997第49次);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是 [ X ]否 如不符,请尽量说明与国际标准不符之处与原因: 增加“羟值、碘值、皂化值”3个指标,删除“脂肪酸鉴别试验、丙二醇鉴别试验、酸(除脂肪酸外)、二聚丙二醇和三聚丙二醇、总丙二醇”5个检测项,含量由“≥85%”修改为“符合声称”;游离丙二醇检测方法由滴定法修改为气相色谱法(与总单丙二醇脂肪酸酯含量同时检出)。主要原因为考虑“羟值、碘值、皂化值”该3个指标为产品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气相色谱法操作较简单、稳定、有效,同时结合了国内主要生产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无 |
10. |
拟批准日期(年/月/日): 待定 拟公布日期(年/月/日): 待定 |
11. |
拟生效日期: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待定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2016年1月19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 ,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X]NationalEnquiryPoint.Address,faxnumberande?mailaddress(ifavailable)ofotherbody: |
13.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它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X]NationalEnquiryPoint.Address,faxnumberande?mailaddress(ifavailable)ofotherbo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