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圆,又称“汤团”“浮元子”,是汉族传统小吃的代表之一,同时也是我国传统节日元宵佳节最具特色的美食。吃汤圆,寓意在新的一年里阖家幸福、团团圆圆,表达了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今,汤圆不仅在国内热销,更是走出国门,成为各国美食爱好者的“座上宾”。下文将汤圆出口申报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出口汤圆生产企业应如何备案?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2号),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的方式“由审批改为备案”。企业只需在网上办理申请,符合海关要求即可通过备案。
(一)申请所需资料:生产企业需要填写完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盖章后扫描上传电子版。
(二)申请网址:企业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办理,或直接登录“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http://qgs.customs.gov.cn:10081/efpe/login)办理。
(三)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通常情况下即报即办,备案长期有效。
二、出口汤圆生产企业有哪些体系要求?
汤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过程持续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进口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汤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记录档案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出口食品追溯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相关记录应当真实有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汤圆应如何做好出口申报?
汤圆在进出口商品归类中属于食品类包馅面食,海关编码为1902.2000.00。
出口商或其代理人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产地海关申报检验检疫,经海关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符合要求的,由海关签发电子底账,出具证书,准予出口。
出口商或其代理人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www.singlewindow.cn)向海关申报并办理通关手续。申报时按照规范申报要求,需要体现出品名、成分含量、加工方法(包馅或经其他方法加工)。
四、出口汤圆有哪些质量要求?
(一)汤圆应该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国际条约、协定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传统宁波汤圆馅料中含有猪油,因此在出口时应特别关注进口国家(地区)对输入动物源性食品的准入要求。
(二)若无以上要求的,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汤圆食品包装和运输方式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运输包装上标注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备案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
(四)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公告》(质检总局2012年第149号公告),使用目录所列产品作为主要加工原料的出口汤圆,其原料应来自经海关备案的种植、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