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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统一电池标签的格式和技术规范草案

发布时间:2026-01-22 来源:宁波海关 扫一扫分享

  2025年12月22日,欧盟通过WTO发布G/TBT/N/EU/1181通报,就《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中电池标签要求的格式与统一规范,发布其实施条例和相关附件的草案。该草案规定了统一的标签要求规范、标签设计、尺寸和位置,限制性及危险物质的标签及标识,不同标记与标签要求的优先级排序,碳足迹标签及其语言规范等内容。具体如下:

  1.适用范围

  草案适用于所有在欧盟市场投放的电池产品,包括便携式不可充电电池;便携式可充电电池;SLI电池,如启动、照明、点火电池等;轻型交通工具(LMT)电池;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依法需披露碳足迹等级的电池产品。

  当同一电池产品同时符合多个电池类别定义时,应按照标签信息要求较为严格的类别适用相应规则。

  2.标签信息要求

  不同电池类型的具体要求略有差异,总体包括:制造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电池类别、型号及可追溯标识;制造地点和制造日期;电池重量及电化学体系成分;除汞、镉、铅以外且其浓度低于欧盟电池法附录一规定限值的限制物质,及欧盟电池法定义的有害物质,需标注化学名称;适用灭火剂;含量重量比超过0.1%的关键原材料;特定电池需披露最小平均续航时间。

  如纽扣电池、内置电池等,因电池性质或尺寸所限,无法在电池本体上容纳完整标签,可依照草案规定通过包装、随附文件或二维码方式完成信息披露,并设置信息展示的优先级顺序。

  3.标签设计要求

  所有文字和图标必须与背景形成高对比度;标签面积至少须覆盖电池或包装最大可印刷/刻印表面的5%,图标尺寸最大不超过2.5cmx2.5cm;必须使用Noto Sans等完全兼容欧盟官方语言的开源字体;标签应位于电池最可见且耐用的位置,避免与其他法定标识冲突,并确保在整个电池生命周期内保持清晰。标签信息需使用目标市场消费者易于理解的语言,并鼓励通过二维码提供多语言版本。

  4.碳足迹标签

  电动车电池、>2kWh工业电池、LMT电池等所有需标注碳足迹性能等级的电池必须在电池本体上使用附件V中规定的统一碳足迹标签格式,展示其从A到E的碳足迹性能等级,以及以kg CO2-eq/kWh为单位的生命周期碳足迹值,并与电池护照的公开部分实现数据联动与同步更新,依据法规(EU)2023/1542附件XIII执行。

  海关提醒:密切关注草案征求意见进展及后续的正式文本,对照草案要求,系统梳理产品在关键原材料、化学成分、适用灭火剂等新增披露项目上的数据缺口,建立可追溯、可验证的产品数据管理机制;启动内部评估,审视产品设计、供应链信息收集与标签排版,以确保顺利过渡至新规要求;提前规划碳足迹核算与标签设计,确保满足附件V统一的格式与性能等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