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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5种物质在化妆品中使用安全性的最终意见

发布时间:2024-11-01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2024年10月25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SCCS/1670/24号等4个文件,即化妆品中邻苯基苯酚等5种物质使用安全性的最终意见,具体内容见下表。上述意见已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SCCS审核,将于欧盟公报发布后生效。

物质名称

使用产品范围

最大使用浓度

邻苯基苯酚(O-phenylphenol)

免洗型化妆品

0.15%

冲洗型化妆品

0.20%

o-苯基苯酚钠 ( sodium O-phenylphenate )

免洗型化妆品

0.15%

冲洗型化妆品

0.20%

乙酰基岩兰草油(Acetylated Vetiver Oil,AVO)

泵式芳香喷雾

0.90%

除臭喷雾

0.05%

发用喷雾和身体乳喷雾

0.10%

酸性黄No.16(HC Yellow No. 16)

氧化型染发剂

1%

非氧化型染发剂

1.50%

水杨酸已酯(Hexyl salicylate)

0-3岁婴幼儿使用的洗发水、护发素、沐浴液、身体乳、面霜

0.10%

0-3岁婴幼儿使用的牙膏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