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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新鲜水果出口资质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近年来,随着“仙进奉”荔枝、“鸡心”黄皮、“胭脂红”番石榴、“石硖”龙眼等岭南特色水果畅销海外市场,越来越多的果园和包装厂开始拓展新鲜水果出口业务。那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取得出口资质?

  一、申请条件及需提交材料

  新鲜水果果园、包装厂要办理出口业务,首先要取得海关注册登记资质。海关注册登记包括首次申请、变更、重新申请、延续和注销。申请注册登记时,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首次申请 

  新鲜水果果园 

  1.申请条件 

  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 

  ②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 

  ③有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果园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等工作; 

  ④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培训、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农用化学品使用管理、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等有关资料; 

  ⑤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 

  ⑥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者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2.需提交材料 

  ①出境水果果园注册登记申请表; 

  ②果园示意图、平面图。 

  出境水果包装厂 

  1.申请条件 

  ①厂区整洁卫生,有满足水果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 

  ②水果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 

  ③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除害处理设施; 

  ④加工水果所使用的水源及使用的农用化学品均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及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 

  ⑤有完善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水果供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管理;对水果溯源信息、防疫监控措施、有害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等信息有详细记录; 

  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原料水果验收、加工、包装、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落实、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弃果处理和成品水果自检等工作; 

  ⑦有与其加工能力相适应的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或者与供货果园建有固定的供货关系; 

  ⑧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者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2.需提交材料 

  ①出境水果包装厂注册登记申请表; 

  ②包装厂厂区平面图,包装厂工艺流程及简要说明; 

  ③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名单及包装厂与果园签订的有关水果生产、收购合约复印件。 

  (二)变更 

  1.申请条件 

  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海关办理申请变更手续: 

  ①果园种植面积扩大; 

  ②果园承包者或者负责人、植保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化; 

  ③包装厂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发生变化; 

  ④向包装厂提供水果货源的注册登记果园发生改变; 

  ⑤包装厂加工水果种类改变; 

  ⑥其他较大变更情况。 

  2.需提交材料 

  ①变更申请; 

  ②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资料(包括变更项目的生产工艺说明、产业政策证明材料)。 

  (三)重新申请 

  1.申请条件 

  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海关重新申请注册登记: 

  ①果园位置及种植水果种类发生变化; 

  ②包装厂改建、扩建、迁址; 

  ③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2.需提交材料 

  与首次申请提交材料一致。 

  (四)延续申请 

  1.申请条件 

  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果园、包装厂应当向所在地海关申请换证。 

  2.需提交材料 

  延续申请书。 

  (五)注销申请 

  需提交的材料:注销申请书。 

  二、办理途径及办理流程 

  (一)企业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平台地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向所在地海关提出网上申请,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二)海关受理申请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三)经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海关依法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核发注册登记证书(电子证照)。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首次、变更、延续、注销申请均按上述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