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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积极推动《中塞自贸协定》优惠政策落地生效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塞自贸协定》)正式实施。《中塞自贸协定》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是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又一重要实践,也是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重要成果。

  塞尔维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伙伴。2023年,我国自塞尔维亚进口货值116亿元,出口货值19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9%和32.2%。中塞双方通过自贸协定实现高水平相互开放,为双边经贸合作建立新的制度性安排,为两国企业创造更加优惠、便利、透明、稳定的营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化和提升中塞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注入新动能。

  根据《中塞自贸协定》减让安排,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双方最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都达到95%左右。塞方产的发电机、电动机、轮胎、牛肉、葡萄酒、坚果等产品进入我国市场时,关税将从目前的5%至20%逐步降至零。

  延锋汽车智能安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锋汽车)是一家主营汽车零配件的企业,近年来,延锋汽车一直有产品从塞尔维亚进口,了解到《中塞自贸协定》即将实施,海关第一时间分析企业进口产品与协定适用规则优惠差异并对企业开展政策宣贯,帮扶企业尽快了解掌握政策规定。延锋汽车经理陈辰表示,“2023年以来,我们从塞尔维亚进口货物20余批次,货值达40万元人民币。在海关的指导下,我们迅速与外方联系办理《中塞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预计能帮助我们减少约千分之四的关税,这将进一步降低我们公司的成本。”

  7月1日,南宁海关所属邕州海关为广西扶绥县金轮木业有限公司签发了广西首份《中塞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凭借这份证书,该企业出口的一批货值58万元的胶合板到达塞尔维亚后缴纳的关税税率可由5%直接降为零,可节约关税成本近3万元人民币。“塞尔维亚是我们公司拓展的新兴市场,这是今年以来出口的第三批货物,现在迎来《中塞自贸协定》生效实施的重大利好,公司主要出口的胶合板恰好都在降税清单内,进一步增强了产品国际竞争力,这将是一把开拓海外市场‘利器’,客户有意向洽谈追加新订单,让我们对深耕塞尔维亚市场更有信心。”广西扶绥县金轮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丽娜说。《中塞自贸协定》实施后,中国产的汽车、光伏组件、锂电池、通讯设备、机械设备、耐火材料、部分农水产品等进入塞方市场时,关税将从目前的5%至20%逐步降至零。

  “随着《中塞自贸协定》的正式实施,双边贸易将进一步扩大,海关将持续推进优惠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和服务更多企业用足用好自贸协定红利。”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京津)相关负责人表示。

(韩卿 鲁晓倩 苏秋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