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铬矿进口通关指南

发布时间:2025-05-08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一、什么是铬矿?

  铬,英文名称Chromium,元素符号Cr,属于元素周期表中VIB族金属元素。铬是一种银白色金属,质极硬而脆,耐腐蚀;属不活泼金属,常温下对氧气和湿气都是稳定的,被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铸铁、耐火及高精尖科技等领域。自然界不存在游离状态的铬,含铬元素的矿石主要是铬铁矿。

  金属铬是脆性金属,不能单独作为金属材料,但与铁、钴、镍、钨、钛、铝、铜等金属可以冶炼成合金,生产具有耐热性、热强性、耐磨性及特殊性能的工程材料,如不锈钢、耐酸钢、耐热钢、滚珠轴承钢、弹簧钢、工具钢等。

  二、与铬矿进口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铬矿进口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

  三、铬矿进口报关需要哪些资料?

  1.证明同外方交易的中英文买卖合同、箱单、发票、运单。

  2.所订立合同为二次结算时,需附公式定价备案表。

  3.铬矿产品起运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品质、重量报告。

  4.对分批装运情况、计价和其他内容的情况说明。

  四、铬矿申报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成分含量要素释义:指商品中所包含各种物质的成分及其含量。

  2.来源(原产国及矿区名称)要素释义:指矿产品的原产国和矿区的名称。申报内容须包括“原产国名称”及“矿区名称”。

  3.外观要素释义:指商品实际的外观状态,主要指商品的颜色和形状等表观形状。“颜色”和“形状”均须填报。

  4.定价方式(公式定价、现货价等)要素释义:指以现货价还是公式定价方式确定价格,因现阶段存在二次定价故多数采用公式定价。尤其须注明有无确定结算价格。

  五、海关针对进口铬矿现场检验有哪些政策规定?

  近年来,海关总署不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针对进口铬产品陆续出台了“先放后检”“重量鉴定依企业申请实施”等政策规定。

  1.“先放后检”监管方式如何实施?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矿产品监管方式的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第134号公告)的要求,进口矿产品经现场检验检疫符合要求后,即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进口矿产品提离后实施实验室检测并签发证书。现场检验检疫包括:放射性检测、外来夹杂物检疫、数重量鉴定、外观检验以及取制样等。

  进口铬矿属于上述“先放后检”监管方式适用的矿产品范畴。“先放”指进口矿产品经现场检验检疫(包括放射性检测、外来夹杂物检疫、数重量鉴定、外观检验以及取制样等)符合要求后,即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检”指进口矿产品提离后实施实验室检测并签发证书。

  海关在现场检验检疫中如发现货物存在放射性超标、疑似或掺杂固体废物、货证不一致、外来夹杂物等情况,不适用“先放后检”监管方式。

  2.“重量鉴定依企业申请”监管方式如何实施?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的公告》(海关总署2019年第159号公告)的要求,海关对于大宗商品重量鉴定采取依企业申请的方式实施,即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需海关出具重量证书的,在向海关申报时选择一次性完整申报模式,通过勾选“重量证书”的方式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依企业申请实施重量鉴定并出具重量证书;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不需要海关出具重量证书的,海关不再实施重量鉴定。(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