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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在宁波召开

发布时间:2021-04-07

  2019年6月7日,以“构建互利共赢的海关企业伙伴关系”为主题的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在宁波召开。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总检验师孙文康,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郑栅洁,克罗地亚副总理兼农业部长托卢西奇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12个中东欧国家、1个观察员国家和1个特邀国家的海关、检验检疫机构以及中外资企业的150多位中外嘉宾参加对话会。

  王令浚表示,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是实现“一带一路”贸易畅通的重要条件。本次对话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第八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成果的实际行动。希望各方坚持平等协商、互尊互信,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开放包容、携手同行的原则,聚焦互联互通的目标深化海关合作,树立合作共赢的理念助推企业发展,采取高效务实的举措强化安全保障,打造开放畅通的渠道扩大市场准入,共同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在海关检验检疫领域的合作迈上新台阶。

  郑栅洁在致辞时表示,浙江和宁波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交流合作最广泛、最密切、最深入的省份和城市之一。这次对话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共建“一带一路”最新倡议的具体行动,必将进一步提升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增进中国和中东欧人民的利益福祉。期待大家开诚布公、互学互鉴,形成更多可以落地实施的新方案、新举措,共同开辟双向经贸合作的新境界;求同化异、互信互谅,集中精力做好能够做好的事情,一点一滴收获合作成果;齐心协力、互帮互助,携手应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真正成为同舟共济、互利共赢的好伙伴、好朋友。

  托卢希奇表示,克中两国传统友谊深厚,双边关系友好,合作前景广阔。中方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17+1合作机制,已成为双方互利合作的重要平台。对这次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我们高度关注,充满期待。希望通过海关、检验检疫和企业的良性互动,共同营造更好的投资贸易环境,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助推更多克罗地亚优质特色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造福两国人民。

  会上,与会代表围绕“深化检验检疫合作,保障安全贸易”和“打造关企伙伴关系,优化跨境贸易环境”两个分主题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就新形势下海关与企业伙伴关系的定位、内涵与合作方式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代表们一致认为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优化监管服务,为企业减少成本,对努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升企业跨境贸易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中东欧合作是全球化时代背景下跨区域多边合作的典范,是中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中东欧合作框架下,中国海关与中东欧国家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积极开展务实合作,深化海关合作,健全海关检验检疫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扩大优质农产品及工业制成品市场准入和维护食品安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进出口贸易稳步增长,积厚成势。2018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比2017年增长21%,比2011年增长55.4%,达到822亿美元,特别是中国自中东欧国家进口快速发展,比2011年增长了87.7%。

  在海关合作方面,中国与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罗马尼亚等海关签署了双边行政互助协定,与匈牙利、马其顿、塞尔维亚签署了1+3海关合作框架协议,并与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等达成了双边通关便利化合作安排。各方海关围绕中欧班列、中欧陆海快线等重大项目研究开展海关通关便利化合作,促进中欧多式联运的发展。在中欧合作框架下,中国海关还与中东欧国家中的欧盟成员国海关开展了“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反瞒骗等合作,主动营造公平、高效的通关环境。在检验检疫合作方面,中国连续举办了三届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形成了《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SPS)合作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双方加快中东欧食品农产品输华准入磋商,中国与13个中东欧国家达成食品农产品输华议定书51项,与11个中东欧国家等签订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文件21项,建立了长期、稳定、高效的信息交流和协商机制。

  下一步,中国海关将与中东欧国家海关一起,聚焦互联互通的目标,深化海关合作,树立合作共赢的理念,助推企业发展,采取高效务实的举措,强化安全保障,打造开放畅通的渠道,扩大市场准入,推动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