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欧盟 适用时,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2. |
负责机构: 欧委会,健康食品安全总司 |
3. |
所覆盖产品(提供在WTO备案的国家目录中指定的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 供人消费的动物源产品 |
4. |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X ]所有贸易伙伴,或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 2019年11月28日委员会第(EU)2019/2098号执行决定——源自被第三国拒绝入境又返回欧盟的供人消费动物源食品的临时动物卫生要求(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 英法西班牙文 各4页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9/SPS/EEC/19_7347_00_s.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9/SPS/EEC/19_7347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9/SPS/EEC/19_7347_00_e.pdf |
6. |
内容简述: 委员会执行决定规定了源自及被第三国拒收后返回欧盟的供人消费动物源产品的临时动物卫生要求。其目的是保证在第三国卸载、存放及重新装船的此类产品不会导致某些动物疫病病原体传入欧盟并在欧盟境内传播的风险。但它并未规定在第三国内或由第三国自己生产的供人消费动物源产品的进口要求。 此决定内的动物卫生要求接近、更具体地说是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现有要求(较一般的,2019年12月14日被欧洲会议及理事会第(EU)2017/625号法规期废除)。该决定为临时性的,有效期从2019年12月14日至2021年4月21日。自2021年4月21日起,新制定的活动物和源自及被第三国拒绝入境后重返欧盟的某些动物源产品动物卫生要求开始适用。这些是替代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源自第三国或地区的某些动物、胚芽产品及动物源产品入境欧盟后、其境内活动和处理规定的第(EU)2016/429号法规的一部分委员会授权法规。之前曾通过第G/SPS/N/EU/329号文通报过该授权法规。 |
7. |
目标与理由: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植物保护,[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X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是 [ ]否 如不符,请尽量说明与国际标准不符之处与原因: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年/月/日): 2019年11月28日 拟公布日期(年/月/日): 2019年12月9日 |
11. |
拟生效日期: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2019年12月9日。适用日期2019年12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不适用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 ,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Commission(欧委会)DGHealthandConsumers,(健康与消费者总司)UnitD2-Multilateralinternationalrelations(多边国际关系)RueFroissart101B-1049BrusselsTel:+(322)2954263Fax:+(322)2998090E-mail:sps@ec.europa.eu |
13.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它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Commission(欧委会)DGHealthandConsumers,(健康与消费者总司)UnitD2-Multilateralinternationalrelations(多边国际关系)RueFroissart101B-1049BrusselsTel:+(322)2954263Fax:+(322)2998090E-mail:sps@ec.europa.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