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7日,欧盟SCCS发布关于水杨酸甲酯儿童暴露的评估意见(SCCS/1676/25),拟修订SCCS/1654/23,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2月17日。
参考此前发布的关于水杨酸己酯儿童暴露的最终意见(SCCS/1658/23),SCCS对0-3岁儿童的牙膏和其他肤用产品暴露量进行了必要调整,据此重新评估了水杨酸甲酯在0-3岁儿童化妆品中的安全性。
SCCS认为,当水杨酸甲酯用于0-3岁儿童产品时,在牙膏中的浓度不应超过0.45%,在其他产品中的浓度不应超过0.02%,才被认为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