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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子酱出口指南

发布时间:2025-02-24 来源:中国口岸科学技术

  “全球六成鱼子酱产自中国”的热搜话题让鱼子酱火“出圈”,并成为了春节期间的“中国新特产”。凭借优良的品质,国产鱼子酱远销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出口产品的靓丽名片。

 

 

 

 

  为助力企业顺利开展鱼子酱出口业务,本期小编将相关流程及海关技术指导内容为大家进行梳理。

  一、海关备案 

  鲟鱼养殖场:生产出口鱼子酱的鲟鱼养殖场应向所在地海关提交备案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 ),依次点击“办事指南”—“企业管理和稽查”—“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养殖场备案”—“出口食品原料养殖场备案”进行查看。

  鱼子酱加工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向所在地海关提出备案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若产品计划出口至美国、韩国、俄罗斯、欧盟等国家和地区,还需海关总署向对应国家推荐注册,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出口产品的生产加工。

  二、海关技术指导

  卫生与流程监管:鱼子酱出口前,海关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核查企业卫生环境、原料验收、加工流程,并结合核查情况为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指导,确保企业运营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规范》以及出口国食品安全体系要求。

  鲟鱼健康监测:海关常态化抽检养殖鲟鱼的健康状况,协助企业防治鲟鱼常见病,从源头保障鱼卵品质稳定,为鱼子酱的高品质生产筑牢基础。

  三、申请配额和相关证书

  申请配额:鱼子酱出口前,企业需登录农业农村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府服务平台(http://zwfw.moa.gov.cn),点击“水生野生动物类”,选择“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进出口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审批”进行申请,同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农业农村部。

  申请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依次点击“业务应用”—“标准版应用”—“监管证件”—“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按流程完成申请。

  四、生产加工与储存

  加工前准备:母鲟鱼在用于加工鱼子酱前,需在冰水中进行1至2个月的冬化喂养。

  加工过程管控:加工车间的温度、洁净度需严格把控。海关工作人员会对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所有加工设备、器具、容器、包装物料、水及冰块等,都必须保持洁净卫生。

  产品包装要求:出口鱼子酱的包装上,必须清晰、牢固地标注出口加工厂卫生备案编号、商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编号等内容。

  储存条件:鱼子酱的半成品和成品均应在低温环境下储存。

  五、出口申报通关

  产地检验:企业自检合格后,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出口申报。所在地海关根据系统布控指令,实施审单、现场查验与抽样送检,合格后出具由官方兽医签发的《健康证书》,并予以放行。

  口岸查验:口岸海关会根据监管需要,对出口鱼子酱实施查验。查验合格后,鱼子酱即可顺利出境。运输鱼子酱的工具应为设有制冷装置的密封空间,且保持清洁,在运输全程需维持冷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