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629
2023-03-24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 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 II“关于聚甘油聚蓖麻油酸酯(E 476)”的使用和欧盟委员会(EU)第231/2012号法规附件“关于丙三醇(E 422)、脂肪酸聚甘油酯(E 475)和聚甘油聚蓖麻油酸酯(E 476)规范”的委员会法规草案(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使用语言:16 页数: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文本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EFS)的最新科学意见,修订了食品添加剂丙三醇(E 422)、脂肪酸聚甘油酯(E 475)和聚甘油聚蓖麻油酸酯(E 476)的欧盟允许使用规范,并允许延长聚甘油聚蓖麻油酸酯(E 476)的使用期限。通过降低有毒元素(砷、铅、汞和镉)的最大限量,删除基于加热过程中形成的丙烯醛的鉴定方法,删除丙烯醛存在试验,纳入丙烯醛最大限值、修改丙三醇(E 422)的定义来调整丙三醇(E 422)的现行规范。通过降低有毒元素的最大限量,纳入3-单氯丙烷二醇(3-MCPD)、3-MCPD脂肪酸酯(3-MCPD)、缩水甘油脂肪酸酯(缩水甘油)、和芥酸之和的最大限量,以及修改脂肪酸聚甘油酯(E 475)的定义,来调整脂肪酸聚甘油酯(E 475)的现行规范。通过降低有毒元素的最大限量,纳入3-单氯丙烷二醇(3-MCPD)、3-MCPD脂肪酸酯(3-MCPD)、和缩水甘油脂肪酸酯(缩水甘油)之和的最大限量,以及修改聚甘油聚蓖麻油酸酯(E 476)的定义,来调整聚甘油聚蓖麻油酸酯(E 476)的现行规范。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预计在2023年第3季度批准。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为期六个月的过渡性规定)。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3年5月23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