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0日,捷克农业和食品检验局发布一项紧急措施,检查从中国进口的去壳米、米粉、谷物、零售包装婴儿食品制剂和意大利面等米制品未经授权的转基因米,内容如下:
1.进口货物只能通过边境管制站运往欧盟或捷克共和国。
2.进口商应至少在货物预计到达前一个工作日,提前将货物实际到达的日期和时间通知边境检查站的主管当局。
3.货件必须随附每批次的分析报告和健康安全证书,如果商品不含大米,进口商应附上一份声明,说明该货物不含、不包含或生产大米。分析报告、证书和声明必须以进口成员国的官方语言签发。健康证明上的代码必须出现在每个袋子(或其他类型的包装)上。
4.文件检查和实物检查(包括抽样)合格,才能放行自由流通。
5.只有在完成正式检查后才能分运。但是,每个部分必须附有健康证书、分析报告和CHED-D的认证副本。
6.被发现含有转基因大米、由转基因大米组成或由转基因大米生产的商品不得投放欧盟市场。如果含有第2011/884/EU号决定附件中列出的CN代码申报的货物且未附有相关文件,则该货物必须退回原产国或予以处理。
海关提醒:捷克此次修订进一步收紧了米制品中转基因成分的管控要求,相关企业一是要及时了解并严格遵守捷克及欧盟相关法规,确保出口米制品符合转基因成分管控要求;二是要强化源头管理,严把原料关,强化原料供应商审核,严格把控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确保原料及成品中不含未经授权的转基因成分;三是要加强检测监控,对原料及成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捷克及欧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