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甬江科创区核心区,镇海区拥有宁波市最密集的高等研究院所、科创载体和科创型企业,科研设备作为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实现综合科研能力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前提。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智关强国”行动部署,宁波海关深化调研、靶向发力、优化服务,有效提升免税进口科研设备使用效率,确保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见效。
宁波海关所属镇海海关关员向企业宣讲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宣讲让我们对科技创新减免税优惠政策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有效指导我们享惠单位下一步的采购规划。” “免税进口科研设备的开放共享,能提高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率,避免重复采购。”5月11日,多家重点科研机构在参加完宁波海关与宁波甬江科创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海关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后,纷纷表示受益匪浅。“科研机构拥有的科技创新能力是新质生产力的基础”。会议主持人镇海海关副关长张左军介绍,“我们通过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让新质生产力支撑有力,让科研机构能读懂用好政策红利。此外,宁波海关多措并举,采取了系列税收优惠直达快享的‘套餐式’服务。”
一、打造“三主动”服务品牌 做好政策执行者
宁波海关所属镇海海关关员到辖区科研机构了解减免税设备使用情况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作为宁波乃至浙江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新高地,在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石墨烯、海洋材料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科技成果。作为一家高精尖的科研机构,每年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都需要引进大量的进口仪器设备用于科学研究。
为了支持科研机构用足用好政策红利,宁波海关打造“三主动”服务品牌。主动融入,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对接,为地方决策提供海关建议,积极参与甬江科创区研究及各类专题研讨,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政策宣讲和辅导;主动服务,走访中科院材料所、甬江实验室等重点机构,建立“一企一档”动态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窗”审核确认,指导完善申报材料,缩短审核时间;主动保障,制定便利化通关方案,采取“提前介入、宣贯法律、普及政策”措施,24小时预约加班,实现进口科研设备“零延时”,全链条保障进口科研设备属地查检。
二、定制“个性化”解决方案 做好难题破解者
宁波海关所属镇海海关关员到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开展调研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从筹建到正式设立的过渡期间,存在建设主体多个、建设阶段交叉、产权性质复杂等特殊情况,科研设备的免税进口政策及后续监管该如何衔接,成为了该校的困惑与难题。
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宁波海关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多次交流,需求现场对接、政策精准直达、监管专项实施,有效解决了学校的“成长烦恼”。宁波海关还加强了与市编办的联系配合,厘清宁波首家民办科研事业单位数字孪生(东方理工)研究院减免税资质审核流程及审批材料等,填补了从无到有的空白。同时对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过渡校区(实验B地块)减免税设备合规性存放开展规划指导。
三、推动“简易化”共享模式 做好创新推动者
宁波海关所属镇海海关关员到辖区科研机构了解减免税设备使用情况
甬江实验室热场材料团队通过工艺创新,成功制备出耐高温、耐腐蚀的高纯碳化硅涂层托盘。眼下,该成果已实现初步量产,并打入国内多家知名企业的供应体系,为我国半导体产业链关键部件国产化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免税进口设备特定使用主体的特殊性质,甬江实验室的材料分析与检测中心平台的功能面临无法全面施展困境。
面对甬江实验室的诉求,宁波海关深入调研,精准施策,对符合条件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允许开放共享,创新优化共享审批流程,推动简易审批程序,共享模式推动以来,设备使用机时增长25%,有效推动科研资源有序共享,为科研机构的创新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十四五’以来,宁波辖区科研机构进口设备大幅增加,截至目前审核确认的进口科技创新项目项下减免税设备货值已完成‘十三五’五年审核总量的122%。下一步,我关将持续加大减免税政策宣传力度,主动服务,贴心指导,助力科研机构用足政策红利,助力宁波甬江科创建设,让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更加充沛。”宁波海关关税处负责人吴泽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