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844
2025-03-25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鱼类产品、高度精炼产品、在屠宰场外紧急屠宰的国内有蹄类动物的食物链信息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 修订欧盟议会和理事会(EC)853/2004号条例附件三的委员会授权条例草案,该条例涉及紧急屠宰家养有蹄类动物、盐水冷冻金枪鱼和高度精炼产品的具体卫生规则(与EEA相关的文本)。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5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245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2457_01_e.pdf |
6. | 内容简述:该条例草案规定了冷冻船在船上以-18℃盐水冷冻金枪鱼的条件。对于在船上以-18℃盐水捕捞并冷冻金枪鱼的冷冻船,其冷冻能力应在审批过程中予以确认。通过便于识别具有适当冷冻能力的船只所捕捞和冷冻的金枪鱼,简化官方监管流程。此类船只生产的金枪鱼可进入不同市场,而不仅限于罐头加工业。根据欧盟第853/2004号法规附件III第I部分第VI章规定,若符合特定要求,可允许屠宰场外的紧急屠宰。该章第5点要求食品业经营者提供声明随附被屠宰动物。根据欧盟第853/2004号法规附件II第III部分,该声明内容已纳入食品链信息范畴。为避免重复并确保表述清晰,建议将第VI章第5点替换为对食品链信息的引用。欧盟第853/2004号法规附件III第XVI部分对原料处理可消除动物或公共卫生风险的高度精炼产品制定了特殊要求。根据欧盟议会和理事会第1333/2008号法规授权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动物源性产品亦属此类高度精炼产品,应补充至该第XVI部分。同时,鉴于其不构成动物或公共卫生风险,新增了生产脂肪衍生物(维生素D3)的替代处理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无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2025年第四季度 拟公布日期: 2025年第四季度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本条例应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2025年5月24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布鲁塞尔电话:+(322)29542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