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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合者 不以山海为远——“十四五”时期海关国际合作共赢拓展新空间

发布时间:2025-12-11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扫一扫分享

  奋勇争先,决战决胜“十四五”

□王 丹 高月滢 本报记者 冯海秀

  开放引领发展,合作共赢未来。

  “十四五”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重要理念,为海关工作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十四五”期间,国际经贸形势复杂多变,而与之对应的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作为国家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中国海关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024年,我国外贸实现了总量、增量、质量“三量”齐升,全年进出口总值达到43.8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共享发展机遇 “朋友圈”不断拓展

  中国经济,海纳百川;中国机遇,全球共享。

  中国海关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工作重点,奋力助推中国倡议走向国际实践。“十四五”期间,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签署机制性合作文件85份,累计达到138份。

  2025年10月15日至16日,2025“一带一路”海关食品安全合作会议在上海举办,来自21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的代表,围绕“深化国际合作机制共促贸易安全便利”这一主题,坦诚沟通、互学互鉴、凝聚共识。会议期间,11个国家新加入“一带一路”海关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共促贸易便利共享食品安全上海宣言》同步发布,“丝路食安”信息平台正式启用,14份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文件签署,实现15种次农食产品对华准入。这标志着合作机制从夯基搭建迈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挑战,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更需彰显战略价值。在中国—中东欧合作框架下,海关总署与中东欧国家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积极开展务实合作,充分发挥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机制作用,深入探讨智慧海关建设、海关改革发展、农食产品检疫准入等内容,不断拓展海关国际合作空间。

  塞尔维亚草甸蜂蜜、匈牙利贵腐酒、保加利亚玫瑰制品……诸多中东欧特色产品亮相2025年5月22日至25日举办的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博览会期间,保加利亚西红花输华议定书正式完成签署。“中东欧博览会不仅是一场商品交易会,更是共同成长的催化剂,是连接中东欧国家与中国市场的桥梁。”斯洛文尼亚国民议会副议长霍特表示。2024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边贸易总值为1422.7亿美元,同比增长6.3%。

  2024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讲话,宣布未来3年将实施中非携手推进现代化十大伙伴行动,中方决定给予包括33个非洲国家在内的所有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2025年6月,习近平主席向中非合作论坛成果落实协调人部长级会议致贺信,宣布中国愿通过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落实对53个非洲建交国实施100%税目产品零关税举措,同时为非洲最不发达国家对华出口提供更多便利。海关总署积极落实峰会成果,推动中非贸易高质量发展。

  肯尼亚干海参、马达加斯加羊肉、乌干达野生鲈鱼干鱼鳔于2024年在湖南相继实现我国首次进口。2025年,刚果(布)和冈比亚花生、埃塞俄比亚豆粕先后在签订输华议定书后获得准入。长沙海关推出全国首创举措“非洲输华食品准入预评估制度”,进一步畅通非洲农食产品输华“绿色通道”。

  伴随着贸易往来的日益密切,为了更好地促进海关法规、技术、标准和文化友好交流,“十四五”期间,中国海关共开展对外援助培训204期,涉及120个国家和地区近7000人次。

规则机制对接 “互联互通”持续提升

  从国际规则的参与者到引领者,中国海关以稳健的步伐持续促进全球贸易合作。 

  2024年5月8日,由世界海关组织主办,海关总署与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承办的第六届全球AEO大会在深圳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在推动经济增长和促进国际贸易安全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强调要继续推动AEO制度全球互认与协调,使AEO企业享受更多互认便利。目前,中国海关共与31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57个国家和地区,互认协议签署数量、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和互认实施数量均居全球首位。 

  此外,中国海关首创原产地电子联网,目前已与11个自贸伙伴在13个协定项下实现联网,可实时传输原产地证明电子数据,有效提升了协定项下货物享惠通关效率。同时,中国海关原产地电子联网技术方案还写入了世界海关组织指引性文件,成为国际通行标准。 

  区域合作的巨轮,正扬帆远航。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对中亚、东盟的经贸发展,中国海关积极发挥中亚、东盟海关署长会晤机制的牵引作用,构建高水平互联互通网络,助力区域融合与经济共赢。 

  近年来,随着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持续推进,我国与东盟区域合作向更高水平迈进,双边贸易规模稳步扩大,已连续5年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海关与东盟成员国海关持续在通关便利、国际贸易“单一窗口”、AEO互认、缉私执法等海关业务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按照海关总署的工作安排,重庆海关与新加坡有关部门共同打造“数字边境信息互联项目”,有效提升了中新贸易货物通关效率。昆明海关与老挝海关推动中老铁路发展,以科技赋能、监管创新和改革协同为重点,全力打造两国间开放发展的“黄金线路”。 

  中亚与中国山水相连、命运与共。自2023年中国—中亚五国海关署长会晤机制建立以来,中国海关全面加强与中亚五国海关的务实合作,就智慧海关建设、提升口岸通行能力、促进贸易安全与通关便利化、开展非侵入式查验和智能审图经验交流、海关风险管理合作等议题交换意见并达成广泛共识。如今,中亚班列驰骋不息,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有序推进,中吉乌铁路建设从构想变为行动,边境口岸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实现全面覆盖……中国海关与中亚国家海关在推动区域海关机制化合作中所发挥的建设性作用,已成为区域海关高质量合作的典范。 

贡献“中国方案” 携手共赢走向深入 

  2024年,习近平主席在“金砖+”领导人对话会上提出,将建立全球“智慧海关”在线合作平台和金砖国家海关示范中心。 

  海关总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推进全球“智慧海关”在线合作平台和金砖国家海关示范中心建设工作。全国海关持续推进,在政策解读、实践探索、创新成果、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展示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全球“智慧海关”在线合作平台是中国海关与世界海关组织“智慧海关”合作项目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依托世界海关组织官网建设的首个以智慧海关为主题、聚焦技术与创新交流合作的专题网站,为广大成员海关推进智慧海关建设提供经验分享、论坛交流、技术咨询等服务,对于促进国际海关现代化和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具有重要意义。金砖国家海关示范中心突出“智慧海关”特色和优势,着力打造三个平台,包括开展“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和实施“智慧海关”合作伙伴计划的示范平台,深化金砖国家海关能力建设交流合作的示范平台以及搭建金砖国家“智慧海关”示范中心的网上示范平台。 

  平台的搭建,不仅有利于交流互鉴,更为谋求共同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 

  《国际卫生条例(2005)》(以下简称“IHR(2005)”)是传染病防控领域广泛适用的国际卫生条约,是全球卫生安全治理领域的法律基石。为进一步强化IHR(2005)的遵约实施,2022年第七十五届世界卫生大会决定成立修订专门工作组,启动相关修订工作。2024年6月,第七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IHR(2005)修正案。 

  在这一重要的国际规则修订平台上,海关总署作为中方参与部门之一,积极投入修订进程——成立业务专家专项工作组,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选派人员参加谈判磋商,并针对强化核心能力理念、调整卫生文件要求、加强国际公共卫生合作等提出我方建议,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全球卫生安全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世界海关组织主持编制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被称为国际贸易的“标准语言”。在2019年9月至2025年6月世界海关组织开展的2028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第七审议循环中,中国海关提出的“溢流熔融法制玻璃”“胰岛素结构类似物”等8项议题获得通过。 

  《WTO估价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规范各成员国海关估价工作的国际公约,《海关估价纲要》则是《WTO估价协定》的权威性阐释和程序建议。近年来,中国海关提交的“转让定价”“预提所得税”案例成为《海关估价纲要》中的“中国方案”,为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有利的国际环境。在世界海关组织估价技术委员会第61次会议上,中国海关提交议题占正式议题近三分之一,在国际舞台上发出了中国声音,展现了大国海关的责任与担当。 

  “边境相隔,海关相连”。未来,中国海关将更加深入落实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深度参与全球海关治理改革,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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