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N/1356
2025-12-19
25-8695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 1. | 通报成员: 中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3.2条和7.2 条): |
| 2. | 负责机构: 中国农业农村部 |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 |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语言: 中文 页数: 20 链接地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CHN/25_09076_00_x.pdf |
| 6. | 内容简述: 该标准对食品中MCPA-异辛酯等126种农药制定了598个最大残留限量(MRLs)。 |
| 7. |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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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食品和饲料中农药和外来物质最大残留限量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一些拟定的残留限量可能不同于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中国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所采用的科学方法与国际惯例一致。成员根据良好农业规范(GAP)设定最大残留限量,这适用于他们各自的情况。由于不同产区和成员的害虫和环境因素不同,它们可能选择不同的农药使用模式。因此,中国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可能与食品法典标准不同。 |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 10.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
| 12.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2026年2月17日 |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电话:+(86 10)5795 4645/5795 4642电子邮件:sps@customs.gov.cn |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电话:+(86 10)5795 4645/5795 4642电子邮件:sps@custom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