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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轻型机动车排放测试要求法规

发布时间:2025-05-28 来源:宁波海关

  2025年4月24日,欧盟通过WTO发布G/TBT/N/EU/1133通报,发布《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草案)》,规定了轻型机动车(M1和N1类别)排放测试的方法和要求。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4日。主要内容如下:

  (一)法规适用范围

  1.本法规适用于M1和N1类别的轻型机动车,包括乘用车和小型货车。

  2.法规旨在确保车辆符合“欧7”排放标准,涵盖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颗粒数(PN)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制。

  (二)排放测试要求

  1.实验室排放测试(Type1测试):车辆需在实验室条件下进行排放测试,以评估其在标准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水平。测试需按照UN Regulation No154的要求进行,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2.曲轴箱气体排放测试(Type3测试):车辆的发动机通风系统需确保不会将曲轴箱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制造商需提供符合UN Regulation No83要求的测试报告,证明曲轴箱气体排放符合标准。

  3.蒸发排放测试(Type4测试):车辆的燃油系统需进行蒸发排放测试,以评估其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蒸发排放水平。测试需按照UN Regulation No154的要求进行,确保燃油系统的密封性和蒸发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4.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测试(Type5测试):车辆的排放控制系统需进行耐久性测试,以验证其在长期使用中的有效性。测试需按照UN Regulation No83的要求进行,确保排放控制系统在整个车辆生命周期内保持合规。

  5.低温排放测试(Type6测试):车辆需在低温条件下进行排放测试,以评估其在低温环境下的排放性能。测试需按照UN Regulation No83的要求进行,确保车辆在低温条件下也能满足排放标准。

  6.实际驾驶排放测试(RDE测试):车辆需在实际驾驶条件下进行排放测试,以评估其在真实使用场景中的排放水平。测试需按照UN Regulation No168的要求进行,确保车辆在实际驾驶中的排放符合标准。

  (三)反篡改、安全和网络安全要求

  1.法规规定车辆必须具备足够的反篡改措施,防止篡改排放控制系统。制造商需确保车辆在生命周期内免受篡改,包括硬件和软件层面的保护;需提供详细的反篡改措施文档,包括漏洞分析和风险评估。

  2.制造商需对车辆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完整性负责,确保车辆在生命周期内免受网络安全威胁。制造商需遵循UN Regulation No155的要求,确保车辆的网络安全管理系统(CSMS)符合标准。市场监督机构将定期进行测试,验证车辆的反篡改和网络安全措施是否有效。

  3.法规还规定了车辆的OBD(车载诊断)系统要求,确保OBD系统能够准确监测和报告排放状态。

  (四)文档和信息要求

  1.制造商需提供详细的排放测试文档,包括测试结果、车辆配置、排放控制策略等。

  2.法规要求制造商提供车辆的生态创新(eco-innovation)相关信息,以便在计算CO2排放时考虑其减排效果,包括技术原理、减排效果和相关测试数据。

  3.制造商需提交车辆的排放控制策略文档,包括主排放策略(BES)和辅助排放策略(AES)。

  (五)过渡期和豁免

  1.法规为小批量制造商提供了过渡期,直至2030年7月1日才需完全符合“欧7”标准。

  2.法规还为特定类型的车辆(如灵车、装甲车和无障碍车辆等特殊用途车辆)提供了豁免或简化要求。

  海关建议:企业应深入研究欧盟“欧7”排放标准的具体要求,确保车辆设计和生产符合法规中排放测试、反篡改和网络安全措施等要求,必要时寻求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以确保车辆在实际驾驶条件下的排放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