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6/192号指令,对2009/48/EC号玩具安全指令附件II的附录A进行修订,新增钴及钴盐相关限制要求。该指令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生效,成员国需在2026年7月29日前制定国内实施法规,2026年8月29日起正式执行,覆盖欧盟及欧洲经济区相关市场。
钴及其多种盐类(如硫酸钴、醋酸钴等)已被归类为1B类致癌物、2类致突变物和1B类生殖毒物。新指令明确:
1.允许使用场景:不锈钢材质玩具及部件中作为镍杂质存在的钴;用于导电的玩具部件中的钴;不可吞咽或吸入的钕铁硼(NdFeB)磁铁中的钴(需符合相关协调标准,不属于小零件)。
2.限制与禁止:玩具中钴的迁移量需降至技术上可实现的最低水平;3D笔、3D打印玩具材料、儿童化妆品、部分涂料油墨、粉笔类玩具等场景禁止使用含钴材料;钐钴(SmCo)磁铁建议以钕铁硼磁铁替代。
3.浓度基准:参考(EC)1272/2008号法规,1B类致癌物的相关浓度限值为0.1%,玩具中钴作为杂质时需符合此要求。
海关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应立即对照指令梳理产品供应链中钴的使用情况;加强与检测机构合作,建立针对性检测流程;密切关注欧盟成员国国内实施细则的制定动态,及时调整生产工艺和材料选用。同时,跟踪欧盟相关评估更新,确保产品长期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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