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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通报水表计量和技术要求法规草案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宁波海关 扫一扫分享

  2025年9月26日,捷克国家计量院通过WTO发布G/TBT/N/CZE/256通报,发布第0111-OOP-C035-26号法规草案—《特定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 测量水流量的仪器-水表》。该法规草案的目的旨在为水表这种特定的测量仪器制定计量和技术要求。法规草案由定义、计量要求、技术要求、标记、测量仪器型式认可、初始验证、后续验证、测量仪器检查、标准的通知等9部分内容组成,详细规定了水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水表的型式认可、鉴定和验证测试方法。通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经修订的第505/1990号《计量法》,水表可在捷克共和国作为特定计量器具投放市场并投入使用。

  2.根据《计量法》,特定计量器具是指被列入指定计量器具类型清单(第345/2002号法令)且拟用于保护公共利益相关的测量领域的仪器,这些领域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关系、费用、制裁、关税和税款的征收、健康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安全或受特别立法保护的其他公共利益。

  3.该法规草案不适用于未在捷克市场上市或流通的测量仪器。

  4.根据通报,该法规草案建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12月;建议生效日期为2026年1月。

  作为欧盟国家,目前出口到捷克的水表必须符合MID指令2014/32/EU(Measuring Instruments Directive)—《计量器具指令》,该指令是欧盟针对计量器具制定的法规,水表需要在通过合格评定程序之后获得CE证书,并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才能进入捷克市场。

  海关提醒:本次捷克专门针对水表制定了本国的法规,具有强制性,相关出口捷克的水表企业应高度关注,要详细了解法规的内容及合格评定程序,提前介入,保持与客户的沟通,配合客户在新法规实施前完成产品进入捷克市场的准入准备,避免产品出口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