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5日,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欧洲气候法》修订案,以法律形式固化气候行动目标,进一步完善欧盟碳治理体系,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修订案明确规定,204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需较1990年水平减少90%,这一目标具有强制约束力,覆盖欧盟所有成员国及相关企业。其中,至少85%的减排任务需通过欧盟本土产业转型、能源结构优化等方式完成,剩余部分可通过符合标准的国际碳信用抵扣,确保减排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修订案将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2)的启动时间推迟至2028年,为建筑、交通、工业等重点行业预留充足的转型准备期,避免企业因减排压力出现经营风险。此外,修订案还明确了各成员国的减排责任分工,要求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定期公开减排进展,接受公众监督。
此次修订进一步强化了欧盟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主导地位,推动成员国协同推进碳减排,同时为相关企业设定了清晰的合规标准,助力欧盟如期实现2050年碳中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