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6日,欧盟通报了《欧盟化妆品法规》修订草案。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在附件Ⅱ中禁止使用“磷酸三苯酯”;
——对附件Ⅲ中“水溶性锌盐”实施进一步使用限制;
——对“柠檬醛、香叶醛和橙花醛”实施进一步使用限制;
——对“水杨酸苄酯”实施进一步使用限制;
——对“含铝成分”实施使用限制;
——对“乙酰化香根草提取物”实施使用限制;
——对染发剂“HC Blue 18”实施使用限制;
——对染发剂“羟丙基对苯二胺及其二盐酸盐”实施使用限制;
——对染发剂“HC Yellow No.16”实施使用限制;
——对染发剂“HC Red No.18”实施使用限制;
——将“硅酸铵银锌铝”列入附件V,批准作为化妆品防腐剂使用;
——对紫外线过滤剂“二乙氨基羟基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实施进一步使用限制。
该修订草案评议期截止到202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