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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碳关税CBAM两大核查草案正式出炉

发布时间:2025-12-18 来源:商务部WTO/FTA咨询网 扫一扫分享

  近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核查体系的两大关键文件草案——授权法规(Delegated Regulation)和实施法规(Implementing Regulation)流出。作为2026年1月1日CBAM征收期启动后的核心执行依据,这两份草案的核查细节,直接关系到国内出口商、原材料供应商的欧盟订单合规性。

  为帮大家抢占合规先机,避开出口风险,瑞欧深度拆解两份草案文件核心,整理出最受关注的4大实操问题,以供参考:

  什么情况下,CBAM产品碳排放量需要做核查?

  关键判断标准:碳排放计算方式

  若选用「实际生产数据」计算产品隐含碳排放:必须经过第三方核查,通过核查证明数据真实准确,才能合规申报;

  若直接使用欧盟官方提供的「默认值」计算:无需额外核查,直接使用默认排放数据计算申报。

  核查查什么?出口商要准备哪些材料?

  核查核心围绕「避免碳排放量少算、多算」,重点核查企业生产过程相关的两大维度,出口商需针对性准备证明文件:

  查「边界」:生产范围要明确

  核查员会确认:工厂边界是否清晰定义?哪些生产线用于CBAM出口货物生产?锅炉、设备等排放源是否全部纳入计算?

  查「归属」:数据分摊要准确

  重点核实:外购天然气、电力、原材料的消耗数据,是否按合规原则精准分摊到CBAM出口产品的生产工序中。

  必备材料:生产台账、能源流分配表、排放源统计清单等,用于佐证数据真实性。建议企业提前制定完善的数据收集监测计划,以应对第三方核查。

  欧盟境外工厂必须实地核查吗?线上核查可行吗?

  核心规则:首年必需现场实地核查,后续可灵活选择,具体分3种情况:

  常规核查要求

  第1年:强制进行现场实地核查,无豁免;

  第2年起: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选择线上核查,但至少每间隔1年需进行1次现场实地核查。

  线上核查的6个硬性条件(需全部满足)

  ①上一个/前两个报告期已完成实地核查;

  ②核查员充分了解工厂运作流程、生产程序及监测报告系统;

  ③经风险评估,确认无需实地核查即可保障数据准确;

  ④核查所需全部信息可远程获取并评估;

  ⑤已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无重大误报;

  ⑥上次实地核查后,工厂生产工艺、能源供应、监测方法等未发生重大变动。

  特殊豁免&突发情况

  发电设施专属豁免:仅电力产物受CBAM管控、无温室气体排放、不使用生物质/碳捕获技术,且近5个报告期内至少1次实地核查,同时满足上述②-⑤项,可豁免实地核查;

  突发情况豁免:因不可控、不可预见的特殊状况导致无法实地核查,且核查员评估后确认线上核查风险可控,可临时选择线上模式。

  前体材料(欧盟CBAM管控的原材料)的碳排放要核查吗?需准备什么文件?

  结论:是否核查,依然取决于碳排放计算方式

  选用「实际值」计算:必须核查,需供应链追溯证明材料

  若使用实际数据计算前体材料的隐含碳排放,则需要提供该前体材料碳排放的第三方核查证明,出具核查证明的机构也必须满足欧盟相关法案规定的资质要求。

  CBAM产品出口商必备动作:确保前体材料碳排放具有合格的第三方核查文件,形成完整数据链。

  若无法提供前提材料的上述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则无法通过CBAM核查。那么企业须采用欧盟官方「默认值」计算前体材料排放——该默认值可能导致产品总隐含碳排放核算偏高。

  选用「默认值」计算:无须核查

  若直接采用官方提供的前体材料隐含碳排放默认值,则无须供应商提供相关核查文件。

  来源:瑞欧科技